在第六章技术标准及要求中,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原文件为:
1.12.2 保险费用
(1)若本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3 款约定的责任和内容,在本章工程量清单中专项列报。
建设方人员意外险以及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等, 由中标方承担专项列报,不列支视为废标。
修改为:
(1)若本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3 款约定的责任和内容,在本章工程量清单中包含所有保险费用,保险费用包含在清单预算单价中无需单独列支。
建设方人员意外险以及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等, 由中标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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