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济南市邢家渡引黄灌溉管理处委托,本招标公司定于2011年8月12日15:00时在济南市历城区洪楼南路40号(邢家渡引黄灌溉管理处五楼会议室)对部分待出租房屋实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招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及内容
1、 招标项目名称:济南市邢家渡引黄灌溉管理处房屋出租承包经营竞争性谈判公告
2、出租房屋概况及地点:出租的房屋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洪楼南路40号,地理位置极佳。
3、房屋可经营的项目:金融机构网点(办事处或储蓄所),邮政支局或邮政所,移动、联通收费,话吧,报刊店,图书,美容美发,打字复印部,计算机维修及耗材,手机修理部,摄影,鲜花店,洗衣房,服装,咖啡厅,面包房,冰吧,健身房等服务项目。
4、房屋出租面积:主办公楼一层南面临街5间营业房;院西侧6间临街营业房,建筑面积共约310平方米(附:平面图);以现实际面积为准。
5、房屋出租年限:3年(2011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6、房屋出租租金及构成:房屋租金以6.00元/平方•日起步价进行竞争性招租,如报名截止日,只有一个报名登记的,则按底价成交,报名登记者即为成交方;报名2家或2家以上,则由主持人询价,进行现场三轮竞价,得分最高者得,未达起步价则不成交。
7、房屋装修改造费用及水电费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8、租金支付方式:房屋租金自2011年9月1日起开始计算,采用预付方式,按年结算,先付租金后使用,每年8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9、房屋交付中标人时间:租赁合同签订后20日内。
二、招标对象及资格要求
1、招标对象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行规定之外的,均可报名参加投标(原承租人须补交6月份房租及水电费方可报名)。
2、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进入投标现场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投标意项说明)的组成部分之一,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整(壹万元整)。开标后,不中标的在开标后3天内返还投标人;中标而弃标者不返还此保证金。
3、投标人承诺:对出租房屋装修改造施工方案除需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外还须经招标方的审核认可后方能施工,并保证不破坏房屋结构性安全。
4、投标人需承诺:对出租房屋装修改造时对水、电、通信管线的铺设须经招标方的审核认可。
三、评标人员
评标由市水利局及邢家渡引黄管理处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在市水利局纪委监督下实行综合评标。
四、评定原则:
本次招租采取租金报价和权重加分法进行综合评定。
具体方法如下:
1、租金报价分值:以最高报价为100分,其它单位报价换算成对应分值。
公式为:C=B÷A×100
(A为承租人最高报价,B为承租人报价,C为承租人的得分。)
2、权重加分(两项最高6分):
(1)竞租者在本处经营过的,为满足原经营者持续经营,考虑其信誉度,每满一年加2分,最多加三年(必须有租赁合同或协议书原件)。
(2)为便于招标人管理,凡租赁房屋达到3间以上的,每增加一间加2分(最高6分)。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2011年8月4日至2011年8月8日。
六、投标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一)投标报名登记和实地察看时间:2011年8月9日至2011年8月11日止,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二)报名登记时意向投标人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须本人前往);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须本人前往);
上述资料若为复印件,请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名。
(三)投标报名登记地点: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登录入口(济南市和平路35号)
(四)意向投标人应在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到现场查看拟出租的房屋。凡参加投标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拟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并认可拟出租房屋现状及相关要求,招标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1年8月12日15:00。
开标地点:济南市历城区洪搂南路40号(济南市邢家渡引黄灌溉管理处五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济南水利网上公布。
招标人:济南市邢家渡引黄灌溉管理处
地 址:济南市历城区洪搂南路40号
联系人:张扩成
电 话:88168266
代理人: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登录入口
地 址:济南市和平路35号
联系人:于晶波
电 话:8695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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